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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2018年度“明星社区”、“十佳社区”评选活动启动

发布时间:2018/12/14 | 作者: | 文章来源:

    为激发全市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扬州市2018年度“明星社区”、“十佳社区”、“十佳社区工作者”评选活动已经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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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评选的主要范围:
1、“十佳社区”:全市依法批准设立的社区,由各地择优推荐。
2、“明星社区”:已获得“明星社区”称号的社区和已连续三年获得“十佳社区”的社区。
3、“十佳社区工作者”:全市依法选举产生的社区工作者,由各地择优推荐,参评对象主要为各社区书记、主任,原则上须从事社区工作6年以上,其中任社区书记、主任正职3年以上。
评选标准:主要参照《关于开展扬州市首届“十佳社区”、“十佳社区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扬社指办〔2010〕2号)制定的《扬州市十佳社区考核标准》和《扬州市十佳社区工作者考核标准》。
评选方法:主要经过初选推荐和评审考核等阶段。初选推荐主要是各地对本地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进行初选,形成推荐意见,报送至市局基层政权处(0514-87340801)。
评审考核:十佳社区评选总分为100分,由居民满意度测评、突出工作成绩加分、现场评选活动三部分组成。明星社区评选总分为100分,由居民满意度测评、突出工作成绩加分、专家评审等三部分构成。十佳社区工作者的评选,由市民政局将通过资料审核、专家评审、实地走访、暗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候选对象进行综合考核评审。
评选产生的“明星社区”、“十佳社区”、“十佳社区工作者”,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扬州市社会工作委员会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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