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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推进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暨“政社互动”“社区减负增效”工作

发布时间:2019/8/2 | 作者: | 文章来源:
    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方案》,该县作为淮安市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唯一试点单位,通过两年多时间的实践和探索形成了 “党建+睦邻议事坊”的村民小组自治模式。为全面推广此项工作,7月31日,该县召开了全县村民小组“微自治”暨“政社互动”“社区减负增效”推进会。标志该县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该县自试点以来,立足县情,开展调研;外出学习,借鉴经验。先后出台了《关于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盱办发〔2017〕23号)和《关于印发加强和完善村民小组党组织对村民小组理事会领导的办法(试行)的通知》(盱办发〔2018〕71号)文件,探索形成的 “党建+睦邻议事坊”模式,主要是发挥好六大员作用:“睦邻议事坊”是组织者,针对财务开支、公益建设、集体经济、产业发展等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组织开展民主协商。充分发挥村级“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的作用,利用好各项到村的涉农支持补助资金项目,开展公益事业、经济发展等活动。“睦邻议事坊”是矛盾调解者,协调村民之间、村庄之间的利益关系,化解村民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睦邻议事坊”是协调者,反映本村组群众的利益诉求,维护村民权益。“睦邻议事坊”是倡导者,引导村民抵制封建迷信,坚持移风易俗,推行健康文明科学生活方式,倡导文明新风。“睦邻议事坊”是咨询者,为群众提供市场信息、生产技术、转移就业等方面服务。“睦邻议事坊”是服务提供者,关爱和扶持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三留守、残疾人等困难群体。
    该县的村民小组“微自治”是以村民小组党组织为领导核心,以村民理事会为自治平台,充分发挥村民小组“利益相关、地域相近、文化相连”的独特优势,通过“民事民治、民事民办、民事民议”,实现村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决策”的良好局面。
    各镇(街道)分管民政负责人、民政办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地观摩该县鲍集镇岗洼村李前组、管仲镇梁巷村李王组村民小组“微自治”点。第二阶段:召开会议,先行试点的三个镇分别作交流发言;县民政局王方平局长布置全县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工作。最后政府办韩业波副主任讲话。(盱眙县民政局 谢保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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