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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民政局四项举措推进村民自治

发布时间:2021/5/19 | 作者: | 文章来源:昆山市民政局
      一是出台政策强保障。印发《关于开展社区居民公约共订共信共行活动的通知》《关于做好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制定修订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统一安排部署,细化目标任务,规范格式内容,切实将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抓实抓细。目前全市所有村都制定了村规民约并积极推行。
      二是明确程序促规范。明确村规民约的修订需经征集民意、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审议表决、备案公布五大步骤。提请审核阶段,村规民约需报区镇审核把关。审议表决阶段,村规民约需经村民会议表决通过。备案公布阶段,村规民约需报区镇备案,经严格把关后才能予以公布。
      三是因地制宜重实效。为确保村规民约切实发挥作用,指导各村根据实际,将日常行为、公共秩序、群众权益、群众纠纷、民风民俗等方面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更好的顺应民心、接近地气。张浦镇金华村以村规民约为抓手,实行环境卫生整治分片包段,村容村貌焕然一新,环境区域卫生干净整洁。
      四是选树典型倡新风。各村以村规民约为依托,不断创新乡村治理模式,大力弘扬崇德向善、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坚持评选“文明和谐家庭”“最美家庭”“善行义举榜”等。周市镇市北村村规民约获评民政部、中组部、中央文明办等七部委“全国百个优秀村规民约案例”,为各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起到了典型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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