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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暨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工作推进会在南京召开

发布时间:2017/5/8 | 作者: | 文章来源:江苏民政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部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总结全省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和第六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研究部署城乡社区建设业务工作,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4月27日至28日省民政厅组织召开了全省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暨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工作推进会。刘亚军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全省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和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工作进行了总结部署。13个设区市民政局分管局长、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部分县(市、区)民政局局长和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的召开之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工作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层社会治理的总体部署,特别是    《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要求,围绕“两聚一高”奋斗目标和现代民政创新实践,始终把社区治理作为增强群众获得感的民心工程和增强改革耦合性的基础工程来抓,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民政工作理念,积极践行“民本、法治、创新、融合、共享”的社区治理发展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理清工作思路,抓住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城乡社区为民服务水平,着力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我省在创新社区治理工作中继续领跑全国。
    会议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在完善治理体制机制上求突破。确保年底前全省实现“政社互动”全覆盖,严格实施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完善社区事务准入清单,形成“减负增效”长效机制,确保不反弹、不回潮,真正抓出实效。不断完善“三社联动”机制,加快形成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高效联动机制,促进基层社会实现和谐善治。要聚焦民生服务,在增强社区服务功能上下功夫。加快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城乡社区服务机构,编制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做好与城乡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社会服务等公共服务事项。要扩大公众参与,在激发基层社会活力上做文章。扩大社会多元参与,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基层自治组织为主导、居民群众为主体、社区社会组织和驻区单位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体制机制,推动形成和谐善治的社区治理结构。要突出典型示范,在提升社区建设水平上见成效。进一步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效应,让工作成效显著、富于创新特色、引领带动性强的“典型”、“示范”纷纷脱颖而出,努力形成比学赶超、力争上游、竞相绽放的良好氛围,推动江苏社区建设事业焕发出更加持久的生机与活力。
    刘亚军指出,社区治理创新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狠抓任务落实,确保社区治理创新工作扎实开展。各地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协同、居民参与的社区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财政投入力度,确保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有地方理事。在创新社区治理过程中,要经常扎扎实实开展调研,做好上情和下情、省内和省外、理论和实践研究的有机结合。加大宣传力度,注重舆论引导,进一步增强广大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意识,调动驻区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支持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以“严”和“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还采取现场考察和经验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实地观摩了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秣陵街道东南社区和江宁街道牌坊社区等。南京市、宜兴市、苏州市工业园区、泰州市海陵区以及宿迁市等5家单位在会上做了典型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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