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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83家行业协会商会实现政社分离

发布时间:2018/3/6 | 作者: | 文章来源:苏州民政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意见,2017年,昆山市组建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昆山市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体制的目标,围绕“五分离、五规范”的工作要求,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业务主管单位脱钩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计83家行业协会商会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相关变更手续,从法律关系上实现由原来的“业务主管”转变为现在的“行业指导和监督”。
    一是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昆山市民政局作为“法人登记证书”发证单位,将独立的财务和必要的财产经费、独立的办公场所、完整规范的治理结构、专职工作人员、独立规范的法人章程等体现独立法人基本特征的事项纳入重点抽查内容,通过行政指导服务规范法人组织基本建设。以社会组织抽查工作为契机,联动48家单位的行政力量,搭建融登记管理、业务主管、行业指导、职能监管于一体的综合监管日常沟通平台,组建综合监管队伍,在监管实践工作中,不断厘清监管职责边界,突出监管重点事项。
    二是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昆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每年牵头编制发布“昆山市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事项目录”,昆山市民政局每年编制发布“昆山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政府服务条件的社会组织目录”,规范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工作,建立新时代下新型政社合作互动关系,促进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各自归位,纠正越位和错位现象。
    三是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昆山市财政局制定印发《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有关工作的通知》(昆财字〔2017〕210号),在厘清财产权属的前提和基础上,改革财政资金给付方式,由过去的“直接拨付”变革为“购买服务”。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制定印发《昆山市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有关行政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昆机管〔2017〕26号),文件规定过渡期后行业协会商会占用的行政办公用房一律清理腾退,过渡期后占用的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须经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核准后,参照市场价格租用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用。
    四是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昆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社局三部门联合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通知》(昆组通〔2017〕15号),文件进一步规范了现职领导干部和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的基本规范要求,同时,严令禁止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领导干部及在职工作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中兼任职务。
    五是党建外事分离,规范管理关系。为顺应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党建工作需要,昆山市健全完善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成立社会组织党委和总商会党委。社会组织党委隶属民政局党委,负责指导和服务昆山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昆山市总商会党委隶属昆山市委市级机关工委,主要负责指导和服务全市异地、行业商会开展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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