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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发布实行《村务公开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23/10/31 | 作者: | 文章来源:扬州市民政局
      近日,扬州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并实行扬州市《村务公开工作规范》(扬州地方标准)。此次发布实行的《村务公开工作规范》,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工作要求,业务处置流程依照国家、省、市村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充分遵循与贴合扬州农村工作实际。《村务公开工作规范》按照综合类、党务类、村务类、财务类、事务类将村务公开内容分为五大类,并细致明确了村务公开目录和内容。村务公开的形式以固定的村务公开栏为主,同时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还将以入户告知、明白纸、村报、广播、电视、网络、手机信息等其他形式予以公开公示。在村务公开时限方面,该标准规定,一般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1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随时公布。
      为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村委会成员和村务、财务的监督制约,切实保障村民对本村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提升农村基层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2022年4月,扬州市民政局推荐仪征市民政局起草并申报了《村务公开工作规范》(扬州地方标准),起草完成后,经向社会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并对外公示等程序,该标准现已正式获准实施。
      《村务公开工作规范》为全市农村社区开展村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指导性建议标准。下一步,扬州市将以《村务公开工作规范》(扬州地方标准)的发布为契机,广泛宣传村务公开标准,营造基层社会治理“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推动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完善村务公开工作。在基层工作实践中,快速推进村务公开地方标准落地实行,切实提高村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完善村务公开机制制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真正让群众“看得懂、看得全、看得真”,引导广大村民主动关注村务公开全过程,激发村民参与村务管理和社会治理的热情,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不断提升扬州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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