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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姑苏区创新社区微自治 打通社会治理细微处

发布时间:2017/2/24 | 作者: | 文章来源:苏州市姑苏区民政局
    姑苏区作为苏州古城中心区,弱势群体密集,居民结构多元。自姑苏区被国家民政部确认为第三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以来,姑苏区民政局创新居民自治项目化工作,探索以居民自治项目化丰富“三社联动”,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人才横向联动的社区治理机制。
    一是坚持两个导向。坚持服务民生、促进民主为导向,把有序扩大群众参与作为居民自治项目化机制建设的首要任务,充分落实“社区需求由居民表达、社区问题由居民讨论、社区事务由居民参与”的理念,以“项目化”为核心,在项目征集、筛选、评议、决策中充分发挥基层协商民主的作用,形成协商最充分、活力最持久、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治理实践,在有序参与中保障群众利益、满足群众需求、提升群众福祉。
    二是强化三股力量。以解决居民急事难事、满足群众服务需要为牵引,强化政府政策的推动力、居民需求的拉动力、社区公益的参与力,在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基础上,形成《姑苏区居民自治项目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操作手册,为居民自治项目化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制度保证和财力保障。同时盘活社会资源,不断激发社会组织、辖区单位、志愿者队伍的参与活力,形成多元参与的生动格局。
    三是推动四大转型。推动政府职能转型、社区职能转型、社会工作者转型、居民参与转型。随着项目化运作的不断推进,政府、社区、居民、社会组织、社工等各自职能归位,社区治理从传统政府行政管理模式向民主、自治型管理模式转变,社区由“政府的脚”转向“居民的头”,社会组织由“做我想做的”转向“做你需要的”,社区工作者由“做服务”转向“谋服务”,居民由“要我参与”转向“我要参与”,进一步理顺了相互间的内在关系,有效推动了姑苏区基层社区建设、社会治理和服务体系的创新。
    四是建立五大机制。建立起需求征集、民主决策、多元参与、监督评估和资源保障五大机制。通过居民自治项目化工作的开展,以居民密切相关的民生服务为切入点,以项目的产生、决策、实施、评估全流程为载体,注入民主协商、服务提效、机制优化、流程再造、能力提升等内容,形成“项目+机制”、“项目+协商”、“项目+服务”、“项目+能力”、“项目+技术”的系统化的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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