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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创新“融治理”推进社工站与慈善服务中心一体化建设运营

发布时间:2022/4/20 | 作者: | 文章来源:镇江市民政局
      为加快推动社工站实质性运营,完善“慈善+社工+志愿服务”融合发展机制,镇江市加强顶层设计,率先出台《关于推进街道(镇)社工站与慈善服务中心一体化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按照“阵地整合、服务融合、资源聚合”的工作思路,围绕阵地建设、人员配置、资金保障等方面共建共融、细化工作举措,有效破解社工站建设运营难题,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
      一是阵地共建。依托现有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慈善超市等基层服务场所和设施进行社工站和慈善服务中心整合共建。每个慈善社工站(中心)均建立不少于40平方米的服务场所,包含“三室三区”功能布局,即办公室、个案室、小组活动室,捐赠义卖区(慈善超市)、公益服务区、宣传展示区,阵地建设上凸显慈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主题元素,营造慈善社工融合发展理念。
      二是人员共用。慈善社工站(中心)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运营。由街道(镇)民政工作的负责人兼任站长,负责日常指导和监督。每个社工站(中心)配备3名以上专业社工,共同做好慈善和社工服务工作。合理设置专职服务人员薪酬标准,明确项目人力成本不少于项目经费的80%,确保驻站社工基本待遇。开展岗位培训和定期督导,不断提升慈善社工站(中心)人员专业性。
      三是服务共融。明确慈善社工站(中心)是基层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推动公益慈善发展的综合服务平台。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聚焦“老小困弱”民生重点领域,深化慈善服务供需对接;开展帮扶关爱为主要内容的兜底性、专业性服务;汇聚各类资源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指导慈善社工室开展“五社”联动实践、实施“微慈善”“融治理”项目、培育发展社区自治组织等,实现民政、慈善服务大融合。
      四是资金共筹。将慈善社工站(中心)购买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依据购买服务内容纳入相关部门现行经费渠道予以保障。同时,积极引导慈善资金支持社工站建设,根据每个站点配备3名驻站社工进行测算,明确慈善社工站(中心)年项目预算经费不少于22.5万元,按区(市)民政部门、慈善总会各承担50%的比例统筹安排,逐步建立起财政奖补、民政整合、街镇自筹、慈善支持的多渠道经费保障机制。
      五是成效共评。制定服务指引、评估办法、奖补政策等配套文件,建立慈善社工站(中心、室)建设运行绩效评估机制,对规范建设、专业运行、项目实施、服务成效等多维度综合评估。市级民政部门、慈善总会根据评估结果给予建设奖补和优秀慈善社工站(中心)奖补,并根据年度工作成效调整资金扶持政策,保障慈善社工站(中心)运营发展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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