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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投票工作圆满完成

发布时间:2017/1/4 | 作者: | 文章来源:扬州市民政局
    扬州市新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自10月份启动以来,市县乡三级联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周密部署、操作上严谨规范,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实施。截至2016年12月26日,全市1377个村(居)委会圆满完成换届选举投票工作,各地目前正在进行换届后的数据统计上报和总结工作。
     此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成效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选举成功率高。全市1377个村(居)都在规定时间进行了换届选举,一次性选举成功率达到100%。二是群众满意度高,社会秩序和谐稳定。各地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得到广大群众认可,选举期间社会秩序稳定。三是同步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截至目前,全市各村(居)已基本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推选。
    扬州市委、市政府在年初就开始谋划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10月20日召开会议部署换届选举工作,印发《关于做好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和第六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县(市、区)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实行县乡两级党政领导干部分片联系包村(居)制度,确保换届选举有专人抓指导、抓督查、抓落实。
    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该市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选民的“知情权、决策权、选民权、提名权、投票权”,让村(居)民自己唱主角。一是搞好届满财务审计,审计结果一律向村民公开,保障“知情权”;二是在选举中严格执行法律,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的,则提交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民主商定相关事务,保障“决策权”;三是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和核对工作,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保障“选民权”;四是通过民主推荐和个人自荐等方式确定候选人,保障“提名权”;五是严密组织选举投票,确保选举过程公开和选举结果有效,保障“投票权”。(政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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