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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出台意见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6/11/7 | 作者: | 文章来源:如皋市民政局
    近期,如皋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如皋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意见要求。这是该市首个关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指导性文,标志着该市社会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意见》提出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5个方面主要任务,包括构建专业人才管理体系、推动专业岗位开发和专业人才配置、推进专业人才评价和激励工作、探索建立专业化服务新机制、营造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环境等。
    《意见》专门就激励保障明确了有关政策:2020年前,对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并对取得职业水平证书者,按初级800元、中级1500元、高级2000元给予一次性获证奖励,由民政部门凭证通过金融部门打卡发放。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受聘为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的人员,享受同职级专业技术人员工资薪酬。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市级机关部门、事业单位、镇(区、街道)、城乡社区和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社工岗位上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作实绩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除按规定兑现工资薪酬、办理社会保险外,由用人单位增发专业岗位补贴,标准为初级100元/月、中级200元/月、高级300元/月。
    《意见》要求全市加快开发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具有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市级各部门,要配备社工专业人才;承担社会工作服务职能的事业机构、城乡社区以及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应设置一定数量的社工专业岗位,招聘或配备社工专业人才。要求2020年前,市民政局、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具体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办法。
    同时,《意见》还就社工培训、登记管理、继续教育、财政支持等方面提出了保障举措。相信随着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和相关配套措施的推进,该市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将会开创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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