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联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市县联播
镇江市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1/6/4 | 作者: | 文章来源:
      近日,镇江市出台《关于加强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的实施意见》,提出健全治理、服务、保障三大体系共14项政策措施,切实推动新型农村社区服务设施不足、治理水平不高、集中居住理念薄弱等问题解决。
      一是完善治理体系。着力构建以镇(街道、园区)、新型农村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建立健全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体系。到2025年,网格服务治理满意度达90%,注册志愿者比例占比达到15%以上,每个新型农村社区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达1-2名。
      二是健全服务设施。明确新型农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已建成小区每百户不低于50平方米(含居家养老)、新建小区不低于1500平方米配套、居民服务和活动空间不低于70%,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水平。到2025年,新型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率和民主协商议事机构覆盖率均达100%。
      三是强化服务保障。建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协调联席会议,定期研究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服务工作;保障新型农村社区运转经费每年不低于38万元;市本级财政每年调剂一定资金,对新型农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和开展参与式治理服务进行奖补。到2035年,新型农村社区和谐善治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镇江市民政局)
打印】 【关闭窗口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