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联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市县联播
宿迁市全面推行政府和社区契约管理

发布时间:2016/9/20 | 作者: | 文章来源:江苏民政网
    为深化“政社互动”,减轻社区负担,宿迁市近期出台《宿迁市村(居)事务清单(试行)》,明确城乡社区依法履行的职责所需经费由社区自行承担;市、县(区)部门和乡镇(街道),在社区开展的警务、文化、体育、科普、计生卫生、劳动保障、社会救助等必须由社区依法协助的工作,实行契约化管理,由对口业务部门(基层政府)和社区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书,明确委托管理工作事项内容要求、部门(基层政府)需要提供的业务指导、经费保障和双方违约责任,保证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对凡在村(居)事务清单外,各部门拟进入社区的各类事务,均需准入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各部门按照契约化管理的要求,提供工作经费保障,探索建立部门(基层政府)和村(居)委会依法履职、契约管理的新型工作模式。(宿迁市民政局)
打印】 【关闭窗口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