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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居民自治经验在全国人大交流

发布时间:2020/11/20 | 作者: | 文章来源:
      近日,全国人大在山东临沂召开基层社会治理和“两委”组织法修法研讨会,无锡市滨湖区民政局副局长顾文泽作为全国三位县区级民政部门代表之一,应邀参加了会议。会上,顾文泽副局长介绍了滨湖区近年来在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推进居民自治和社区治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并就两个组织法修订提出建议。
      据悉,《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自1989年和1998年分别颁布以来,期间虽然经过若干次修改,但从未进行过大修。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现行“两委”《组织法》已经不能适应发展需要和基层情况,亟需进行重新修订。2018年,全国人大将重新修订“两委”《组织法》正式纳入了本届人大立法规划,力争2022年完成修法。本次修法研讨会由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召集,中组部、中央政法委、国家民政部以及各省、市、区人大、民政的领导,以及上海交大、山东大学等高校的学者共50多人参加了会议。
      顾文泽介绍,“两委”组织法颁布以来,我国城乡面貌、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居民需求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以滨湖而言,短短二十年间,城市化在快速改变区域面貌的同时,重塑了社区布局和形态,拓展了社区功能和内涵。随着中、大型住宅小区大量出现,居委会规模越来越大,71个居委中常住居民2000户以上的达50个、其中3000户以上20个,大大超过组织法规定的规模。随着城市化推进和信息化发展,原有的居民关系和自治体系被打破,传统的以党支部、居民小组为主要形式的居民组织化功效在下降,以年轻族群为主的社群和居民自组织等新型组织化形式蓬勃发展。自2004年设立社区事务工作站以来,社区工作重心逐步转向公共服务和协办行政事务,居(村)委功能被边缘化,居(村)委干部职业化、跨社区任职等现象比较严重,加大了组织居(村)委选举的难度。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区功能在不断拓展,但“两委”组织法对居(村)委会与业委会、社会组织、各种社群之间的关系,村转型居委与股份合作社、股民之间的关系均没有明确。
      自2013年以来,滨湖区积极适应城市化、信息化和居民需求多元化趋势,坚持党建引领下的社区治理,把推动居民自治作为社区治理的基础,把构建居民关系作为推动自治的前提,着力涵养社区社会资本,主动出击、积极推动社群和自组织发展,在发展社群和自组织的过程中传导规则理念、培育居民骨干、培养社区精神,不断提高社区内部的组织化程度,改善参与社区事务的居民结构。如梁溪社区小手拉大手亲子俱乐部目前规模已达1000人,分为绘本漂流、英语阅读、闲置物品交流、古诗词等小组,每年开展各类活动达200余次;着力推进社区规范运行,全面推广社区议事会和“五步七规”社区协商议事法,在协商议事中消化基层矛盾、统一居民思想、凝聚社区力量,涌现出了水秀“百姓议员”、湖景同心议事会等一批较有影响力的社区协商品牌;着力做实社区自治单元,以小区、院落等为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微自治,引导居民履行自身义务、关注公共事务,如西园社区管辖7个小区,经过三年时间努力,已有4个小区实现封闭管理、业主自治。今年起又在全区33个小区和院落中推行居民自我管理,打造小区治理共同体。
      会上,顾文泽向与会领导和专家提出了适应城市化进程,调整居委会规模、优化“两委”选举流程和任职条件;注重“两委”组织法与《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的衔接;强化居(村)委干部任期制、居(村)委保障等相关机制,确保居(村)委会相对独立运行等三条修改建议,得到了与会领导和专家的充分肯定。(滨湖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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