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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发布时间:2016/8/31 | 作者: | 文章来源:
    为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全面提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治理法治化水平,张家港市积极思索,着力聚焦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目标,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一是建立法律顾问资源库。根据选聘资质要求及诚信执业情况,在1家律师事务所、1个法律服务所共同结对1个镇(区)的基础上,通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自主报名,确定村(社区)健全法律顾问资源库名单。各区镇在充分征询村(居)委会意见的基础上,从资源库中确定法律顾问候选名单,经公示合格,统筹配备各村(社区),确保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二是明确服务事项。法律顾问服务事项采取“4+X”清单模式,其中“4”为基础项,包括为村(社区)自治管理提供法律意见;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X”为村(社区)结合实际,另行增加的服务事项,仅限于与村(社区)开展自治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相关的事项,以及与村(居)民基本权益保障密切相关的事项。
    三是建立工作机制。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经费保障机制,以每年1万元标准给与每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专项经费支持。要求法律顾问每个月到村(社区)开展服务不少于1天,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法治讲座,每年进行1次村(居)务法律风险点排查。年底进行专项考核,在充分考虑村(居)委会意见基础上,邀请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民代表参与考评,确保工作实效。(张家港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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