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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以“三有”举措推进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任务

发布时间:2019/8/16 | 作者: | 文章来源:
   自承接“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任务以来,张家港市从发展民主协商入手,不断深化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乡村治理体系,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大幅增强,村社区自治属性不断强化,社会矛盾有效化解,切实做到“群众的利益让群众做主,群众的问题让群众解决”。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党引民治”有实效。牢固树立党建引领的根本原则,发挥基层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促进党的领导和群众自治组织在“组织、工作、利益”的三个深度融合,把握议事协商方向。制定村(居)民议事会指引,明确议事会中党员比例不低于40%。协商议题必须经党组织审核,议事成果凭村社区力量无法落实时,党组织链接各级资源予以保障。
    二是探索社区协商,“由民作主”有路径。在村民民主参与如何常态化的问题上,创新推出“村民议事会”,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公开透明、找到群众利益****公约数”原则,以及“建议、提议、决议、备案、公开、实施”六个基本步骤,针对村务管理中的急事难事,审慎确定议题并进行周密商议。议事会的形式、章程、作用写入《自治章程》并经村民大会表决通过,使社区协商制度实实在在地落地。
    三是强化政策配套,“自治内涵”有深化。制定多项村民自治配套政策,为村民自治落到实处提供强大支持。推行社区减负增效,村(社区)台账由260多本减到30多本;加强法律支持,为每个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为重大协商议事成果出具法律意见书;实施“民生微实事”,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专项引导资金,镇财政按不低于1:1的资金配套。目前,民生微实事已覆盖全市80%的城市社区,确定项目共216个,拨付资金约96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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