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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民政局多举措强化基层社会治理

发布时间:2017/8/1 | 作者: | 文章来源:泰州民政网
    今年以来,泰州市民政系统推进力量整合,构建“责权利”统一,村(居)民自治、社会协同、共建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强化。
    一是开展社区“微治理”。在全市城市社区开展以收集社区“微社情”、搭建社区“微平台”、开展社区“微整治”和提供社区“微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微治理”活动,目前已完成城乡社区优秀服务品牌申报和城市社区“微治理”项目申报工作。启动社区信息化平台建设,在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泰州市智慧社区建设方案》。制定下发《关于深化“三社联动” 创新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市(区)健全完善“三社联动”机制。
    二是推动基层治理力量联动融合。为破解基层力量分散难题、促进基层社会治理资源的整合,联合市综治办在海陵区和高港区开展基层治理力量融合工作试点。海陵区出台《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意见》,梳理形成了基础网格的职能清单34项,购买服务清单17项;整合形成网格队伍13支,精简人员707名。高港区初步形成《关于进一步整合全区基层社会治理力量的实施意见》,并在刁铺街道、永安洲镇和口岸街道三个镇街进行了试点。
    三是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推进社会组织“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目前已完成90%以上的证书换发工作。出台《社会组织培育服务平台建设评定办法》,在全省率先制定市、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社会组织培育服务平台建设评定和补助标准。目前,全市已建各类社会组织培育服务平台23个,投入资金612万元,孵化社会组织125个。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求社会组织申请成立时提交《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具备条件的同步建立党组织,不具备条件的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从源头上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实施财政性资金扶持专业化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项目,重点在老年人服务、未成年人服务、精准扶贫、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等领域投入财政专项资金,开展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推动政府购买服务与职能转移。
    四是积极组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全市共有3499人报名参加考试,同比增幅高达147.5%,在全省增幅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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