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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海州区新浦街道:为街道和社区履职干部作风“划红线”

发布时间:2016/9/5 | 作者: | 文章来源:连网
    近日,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街道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制定出台街道和社区干部“十要十不准”日常管理规范,为街道和社区单位党员干部履职划定“红线”。
    “十要十不准”内容包括: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准旷工、迟到、早退;要用心工作,不准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要遵守互联网法规,不准在微信群等虚拟空间发布不实信息和错误言论;要严守会议纪律,不准在会场接听电话、交头接耳、吸烟;要严守接待规定,不准违规接受宴请,不准在工作日午间饮酒,公务接待不准饮酒,任何时间不准酗酒;要弘扬勤俭节约之风,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要严守财经纪律,不准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超标准超范围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要严格执行惠农政策,不准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要热情服务群众,不准简单粗暴、推诿扯皮;要狠抓工作落实,不准对上级交办的事项敷衍塞责、阳奉阴违。
    为确保“十要十不准”规定落到实处,街道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居民代表的作用,强化对街道和社区干部的监督,街道纪工委将定期对街道和社区干部遵守“十要十不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违反“十要十不准”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通报。(金玥洋子  王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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