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权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基层政权
泰州市三举措不断提升社区服务效能

发布时间:2022/7/15 | 作者: | 文章来源:泰州市民政局
      近年来,泰州市紧紧围绕国家、省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新要求、新任务,聚焦社区减负、聚焦队伍建设、聚焦服务提质等重点内容,谋新招、出实招,不断强化社区自治功能,有力地推进社区治理高质量发展,城乡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一是加强政策创制,推进基层减负。在制定《关于全面推行“政社互动”工作的实施意见》《泰州市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办法》《全市城乡社区印章使用范围清单》,调整修订《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两份清单”的基础上,配合市委办开展基层减负“136”专项行动,会同组织部门开展牌子清理等专项行动,指导各地取消不必要的考核任务,清理村(社区)不必要的微信群、QQ群、电脑平台、手机APP、微信公众号以及工作信息报送任务,坚决遏制上级部门在社区乱占阵地、乱挂牌子、乱派任务、乱甩责任等问题,有力推进了社区减负,让社区工作者腾出更多精力和时间下沉网格服务于民。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稳固基层力量。为规范社区工作者队伍,有效解决社工人员职数不明确、准入渠道不规范、队伍结构不合理、薪酬待遇偏低等问题,2018年出台《泰州市市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办法》,对社区工作者配备、选拔、培养、使用及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配套下发了《关于完善全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纳入职业化管理的社区工作者按照“三岗十八级”职业体系,实行结构化薪酬制,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2021年8月,下发《关于调整全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标准的通知》,明确各地按要求提高标准基数,社区工作者人均月增幅达1200元,进一步稳固社工队伍,有序推动了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建设的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加大扶持力度,落实资金保障。从2013年开始,设立社区建设专项资金,每年投入300万元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并于2015年提高到每年600万元。为用足用好专项资金,重点采取项目化推进的模式助力社区发展,先后组织实施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建设、社区“微治理”、社区睦邻点优秀服务项目、基层治理“三评三促三提升”评选、社区服务品牌述比等系列活动,通过“硬件+软件”双轮驱动,有效推动社区治理和服务质量双提升。截至目前,市级财政已累计投入社区建设专项经费4000多万元。
打印】 【关闭窗口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