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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出台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7/10 | 作者: | 文章来源:昆山市民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昆山市社会组织体系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7月8日,昆山市民政局印发《昆山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昆山本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正式修订出台。
      该《办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省民政厅《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进一步结合昆山市实际进行修订,与2016年颁布的《昆山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在架构与内容上,都有较大变化,《办法》在省级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二级名单的设置基础上,新增一级通报整改名单,并规定每年至少两次不定期通过市级平台公示。由此,社会组织无论是出现一般轻微的违规行为,还是其他严重失信行为,都会受到通报曝光,被写入以上三类名单的社会组织,都将在日常监管中被重点关注。
      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多元主体之一,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参与者、实践者,昆山市社会组织发展相对较快,势必面临管理体制不健全、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不足等一系列问题,该《办法》的出台,从信息的采集与记录、失信管理、信息公开、信用修复、异议处理、实施奖惩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有利于广泛动员社会监督,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社会组织责任和诚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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