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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姑苏区“四坚持四注重”全面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9/10/12 | 作者: | 文章来源:苏州市姑苏区民政局
    近年来,苏州市姑苏区高度重视社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社区人才服务能力,着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服务优质、充满活力、纪律严明”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有效形成“以服务聚人才,以人才促发展”社区治理微循环。
    一是坚持联合办学,注重源头培养。坚持与苏州技师学院联合办学,探索开设社区公共事务管理专业大专班,并在开设大专班的基础上增设本科班。在课程设置上,按照“所学即所需”原则,建立教学咨询官制度。除文化基础课和专业理论课以外,安排机关干部、专家学者、社区书记、主任等参与教学,增设政策解读、姑苏区情、办文办会等基本能力课程,增设党务、社保、民政、残联等政策实务操作培训,力求教学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教学模式上,政校联合打造全科社工实训中心,提升实务操作能力。社工实训中心模拟社区配置建设,设立了社区工作站、居委会、观察调解、团队协作、档案管理等实训区域,对社区各项工作进行情景模拟式教学,将专业课程与实际操作相结合,让学生一毕业就能上岗,一上岗就能进入角色、胜任工作。打造了从“孵化”到“输出”的一体式社工人才培养服务链。
    二是坚持分层培训,注重能力提优。制定了社区工作者提优增能培训计划,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社区工作者任职岗位和实际需求的不同,计划开展社工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社区管理和服务专题培训、“精英社工”培训、“全科社工”培训、能力提优培训等5个培训班。目前社工师资格证考前培训、社区管理服务专题培训和“精英社工”培训已经结束。建立了训前考试制度,在每场培训前进行应知应会考试,并对考试成绩进行现场通报,通过建立“以考促培、以考促学”机制,形成了“比、学、赶、超”良好氛围。上半年,全区共有社区工作者1500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的706人,占47.1%;大专学历的710人,占47.3%;持有全国社工师资格证书的871人,占58.1%。其中初级552人,中级319人。
    三是坚持待遇暖心,注重队伍稳定。结合姑苏区实际,制定出台了《姑苏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暂行)》,健全完善了社区工作者的岗位设置、选聘录用、教育培训等制度。出台了《姑苏区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实施细则》,在全市率先推行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薪酬管理体系,建立了社区工作者薪酬动态调整和正常增长机制。对社区工作者的社区工作年限补贴、工会福利待遇、午餐补贴、带薪年休假等待遇明确资金来源和保障措施。提高职业津贴标准,对获得初级、中级、高级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由原来的每月分别给予100元、300元、500元补贴,提高到每月分别300元、500元和800元补贴。通过实施“三岗十八级”,目前,姑苏区实现了所有在职社区工作者待遇的提升,辖区社区工作者全年待遇得到大幅提升。
    四是坚持激励导向,注重典型带动。制定出台《姑苏区社区工作者优秀人才奖励实施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社区工作者激励保障机制。按照“德才兼备、择优评选、群众公认、重在实效”和公平合理、分层分类原则,设置了综合奖励、提优奖励、深耕奖励、专项奖励四个奖项,经过街道推荐、组织评审等评选环节后,符合条件的将给予1000元至15000元不等的奖励。同时,制定了《姑苏区社区工作者考核评议办法》,进一步完善年终考核制度,实行社区工作者年终考核绩效打包和档次差别奖励,倡导优劳优酬、按绩分配,打破“大锅饭”模式,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通过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充分调动了社区工作者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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