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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党支部+村民理事会” 探索村民自治新模式

发布时间:2019/10/12 | 作者: | 文章来源:学习强国江苏平台
    “现在天黑得早了,路灯的时间要调整一下。”“前几天的大风把后岭三组路两侧的树刮歪了,影响村民出行。”“团结路上新铺的路牙被一辆货车碾坏了,需要找人处理一下。”......江苏省泰兴市古溪镇谢荡村后岭小区党群驿站,十几名村民理事会成员坐在一起,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商量讨论着最近小区发生的事情。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基层社会的结构和思想观念的变革,乡村基层社会治理需求在不断提升。今年以来,古溪镇以基层党建“书记领题”项目为抓手,推进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创新。在谢荡村设立试点,总结多年成功创建市“无访村”的成功经验,实现自然村村民议事平台化。以三个自然村为基本单元打造“党群议事点”,成立自然村村民理事会,积极探索“党支部+村民理事会”村民自治工作新模式,致力建设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善治乡村。
    村民理事会在村党组织领导和村委会指导下开展活动,理事长由自然村党支部书记担任,理事和成员从老党员、老干部、“新乡贤”及威信较高的村民中选出。每月平均集中开会讨论不少于4次。
    共商共建。大到百姓大舞台的选址,小到绿化选用哪种花木……理事会成员协助村两委共同谋划村级建设。带头参与精神文明创建,宣传文明新风,倡导移风易俗,群策群力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方方面面。
    共评共治。理事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评比小分队,定期开展环境整治综合评比,房前屋后比比谁家更整洁,更干净。对于卫生连续不达标的家庭,由理事会成员上门做通村民思想工作。
    共监共享。村民理事会作为村两委和村民的“中间人”,一边积极为村民争取利益,一边监督村两委权利的运行,监督“四议两公开”的执行情况。在已经建成的休闲文化广场等地,安排理事会成员和村民代表进行管理,倡导村民们爱护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共同维护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共防共管。组织党员志愿服务队定期入户进行法治宣传,并收集村情民意,排查潜在的矛盾隐患。在发生矛盾纠纷时,第一时间到场调解。发挥贴近群众、知根知情的优势,大事情往桌面上“摆一摆”,小事情找群众“评一评”,把矛盾纠纷就地解决,真正实现“小事不出自然村、大事不出行政村”。
    “村民理事会的成立,有效延伸了农村工作的‘触角’,激活了农村基层组织的‘神经末梢’,走活了农村发展的‘毛细血管’,得到了村民广泛的信任和支持。”古溪镇党委书记丁晓江表示,下一步,古溪镇将把“谢荡样本”向全镇进行推广,通过发挥农民这一乡村振兴治理主体的作用,推动基层党建、村民议事、为民服务三个阵线前移,提升基层组织的善治力,助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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